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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建军路-新洋港)-大洋中心河闸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2022-01-22 15:42:46

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建军路-新洋港)-大洋中心河闸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由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 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建军路-新洋港)-大洋中心河闸正式用电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建军路-新洋港)-大洋中心河闸正式用电工程

1.2项目地点:亭湖区境内。

1.3招标规模及内容为:通榆河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建军路-新洋港)-大洋中心河闸正式用电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325506.07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暂定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与安排,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进行施工。

1.5质量标准:质量合格,满足供电要求。

1.6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 其他要求:

2.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6-2021年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3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上述第2.4条及第2.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方式

3.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有效期

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4.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3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6000.00,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密封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下浮率确定后暂定合同签约价的5%,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完成50%工程量后无息退还。

7. 招标文件发售

7.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2获取方式:请至百度网盘自行下载,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ats7XMrrmvPNWGG-t0Ajg,提取码:xf0g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7.3开标时间:202212910 

8. 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8.2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8.3投标人应主动向招标人索取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疑问递交、答疑及补充通知

9.1疑问送达时间截止:202212612时。

9.2答疑文件领取时间:202212618时前补充通知的领取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4#楼807室如因未能获取答疑而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一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认真研究,及时对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提出疑义,若逾期不提的,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已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作出认可。

招标单位: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5-80928310

代理公司: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3815518698